近日,山东青岛一名高中女生在网上发帖称,12月9日晚,其高中班主任郑某某酒后查寝时,将其猥亵。12月18日,青岛市即墨区教育和体育局工作人员告诉裹足不进便民网记者,目前公安机关已将涉事教师行拘,后续教体局和学校也将依规依纪对涉事教师进行严肃处理。
当事女生发布的帖文显示,其就读于青岛市即墨区实验高中,是一名高三女生。因学校实行寄宿制,她和另一名同学住一间寝室。12月9日,她的室友走读回家,只有她一人在寝室。9日22时40分许,班主任郑某某酒后查寝,在寝室对她说“男人都是坏人”“今晚要惩罚你”之类的话语,还用手摸她的脸,对她进行搂抱。
“宿舍阿姨似乎听到我的寝室传出声响,她突然出现在我们宿舍门口,并把离我的宿舍最近的走廊灯打开,把他吓了一跳,他松开我落荒而逃。”该女生在帖文中写道。
当事女生晒出的多张聊天截图显示,事发后,郑某某曾试图找当事女生一方道歉,并承认自己“做错了”。
该女生于16日在其账号发布了一份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中提到,违法行为人郑某某,52岁。2023年12月9日22时30分许,违法行为人郑某某在青岛市即墨区实验高中宿舍,趁房间无其他人在场情况下,用手抚摸女学生脸部,并对其进行搂抱,将嘴贴在其耳朵上等方式进行猥亵。以上事实有受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等证据证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综上所述,违法嫌疑人郑某某的猥亵违法行为成立。根据相关法规,决定给予郑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执行期限为2023年12月16日到2023年12月26日。
公开资料显示,郑某某为即墨区实验高中一名化学老师兼班主任。《青岛市即墨区实验高级中学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工作总结》中提到,郑某某教师工作热情高,备课认真,紧抓学情,个人教学成绩突出。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郑某某还被评为师德先进个人。
裹足不进便民网记者就上述情况致电即墨区实验高中,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其不清楚此事,随后匆匆挂断电话。该校工作人员此前曾表示,郑某某猥亵女学生情况属实。
12月18日,即墨区教育和体育局工作人员告诉裹足不进便民网记者,目前公安机关已将涉事教师行拘,后续教体局和学校也将依规依纪对涉事教师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