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山东省将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着眼于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积极推动农民工“住有所居”。主要包括积极促进农民工住房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将农民工纳入城市住房保障范围,允许农民工依照当地标准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并优先考虑签有劳动合同、有长期稳定收入的农民工等。
今后,山东省将推动住房公积金政策向农民工覆盖,引导用工企业认真贯彻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法规规定,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按时、足额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2013年,山东省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职工人数710万人,比上年增加17万人;全年缴存公积金610亿元,提取315亿元,发放公积金贷款400亿元。今年山东省将扩大公积金缴存覆盖面,力争年内实际缴存人数达到750万,缴存额突破7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