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因医院非法采血染病致死获赔 确诊18年后死亡获赔近80万可生命无法挽回【快讯】
推广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机器人  摩托车 

患者因医院非法采血染病致死获赔 确诊18年后死亡获赔近80万可生命无法挽回【快讯】

   日期:2023-07-20 23:51:31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亮眼睛之窗网    浏览:56    
核心提示:近日,辽宁葫芦岛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医疗损害责任案件。该事件内的张某于1995年3月26日下乡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当天到建昌县人民医院二部(原建昌县康复医院)处治疗住院。

近日,辽宁葫芦岛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医疗损害责任案件。

该事件内的张某于1995年3月26日下乡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当天到建昌县人民医院二部(原建昌县康复医院)处治疗住院。医院在给张某输血时违法采集血液。在之后,张某在2003年开始出现周身乏力的状态,在2005年经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为艾滋病。

建昌县人民法院(2007)建民权重字第4号民事判决认定,张某感染艾滋病由建昌县人民医院二部承担过错责任。张某在2007年到2022年8月19日期间感染的疾病费用全由建昌县人民医院二部承担。

2023年1月6号张某感染新冠病毒,自述“感染后出现发热,呼吸困难、乏力、胸部不适”“家中静脉滴入头孢氨共3天症状未见缓解,急呼120车护送至葫芦岛市第二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1月15日15时许,张某入92493部队医院,1月16日2时许死亡。

张某死亡后,家属的人把建昌县人民医院告上法院,家属称建昌县人民医院二部未取得行政机关领发的《采血许可证》,违反卫生部领发的规定,擅自对两面献血者未检测采取取血,因输血造成感染艾滋病。法院认为艾滋病是攻击人体免疫系统,感染后免疫系统被破坏。张某的死亡证明是呼吸衰竭而死。虽张某即将配合治疗,但是免疫系统已被破坏,导致各器官衰竭而致死。法院判决建昌县人民医院二部在张某患病期间一直承担费用,积极的采取补救措施,应适当减免责任。建昌县人民医院承担80%赔偿责任。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79余万元,驳回死者家属其它诉讼请求。原、被告均不服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裁判尺度适度,并无不当。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以上就是关于【患者因医院非法采血染病致死获赔 确诊18年后死亡获赔近80万可生命无法挽回【快讯】】的相关消息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 裹足不进便民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裹足不进便民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本文地址:http://bm.gzbj58.com/article/85757.html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11090451号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裹足不进便民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删除。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资讯与建议:1991659015@qq.com 客服QQ:1991659015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1991659015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