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发放贷款是银行的主要工作,但如果有人不按照规矩办事,不尽职尽责,那么监管部门绝不会视而不见。
9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一连发布四份禁业罚单,涉及一家国有大行和两家地方农商行,被处罚的原因均涉及违规放贷或者贷前调查不尽职。
某券商银行分析师认为,银行信贷员违法放贷的案件并不少见,有些是内外勾结套取银行贷款,有些则是未严格履行放贷程序,未作尽职调查。无论如何,银行必须做好内控工作,控制信贷风险。尤其是在今年有关部门鼓励加大信贷投放的背景下,这方面更需慎重。
一农商行客户经理一审被判违法发放贷款罪、挪用资金罪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披露,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县支行原员工刘德均因为贷前调查不尽职,被随州监管分局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20年。
据相关文书披露,刘德均,男,1975年8月出生于湖北省随县,汉族,大专文化,原系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均川支行客户经理。因为涉嫌犯罪,于2020年9月24日被刑事拘留,2020年9月30日被逮捕。
刘德均具体的犯罪经过如何?一份民事判决书隐约透露了其中奥秘。据该文书显示,湖北90后男子肖某介绍,2020年5月6日,刘德付为购材料向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均川支行申请贷款490000元,肖某为该项贷款提供担保。同日,农商行均川支行工作人员刘德均与肖某面谈。当日,肖某在《同意保证担保承诺书》的保证人处签名。放贷后,刘德付并未还款。2021年5月7日,银行要求肖某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偿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