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广东居民阶梯电价进入“非夏季标准”。有网友为了蹭流量谣传“广东冬季电价涨价”,“电费更高了”。11月7日,广东电网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回应:假的!都是假的!居民电价不存在涨!
广东居民生活电价标准没有改变。据介绍,广东电网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销售电价,不存在擅自或变相调整电价的情况!《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7〕498号)公布了广东省居民生活电价价目表。居民生活电价标准从2017年4月1日起执行至今。
此外,广东居民阶梯电价也没有改变。根据《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2〕135号),将电量分档划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每年的5-10月执行夏季标准,其余月份执行非夏季标准。该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便已实施。夏季标准为:5月-10月,非夏季标准为:11月-次年4月。
记者查询到,广州夏季居民电价第一档为0~260度,第二档为261~600度,第三档为601度及以上。非夏季电价第一、二、三档的区间分别为:0~200度,201~400度,401度及以上。一、二、三档的电价分别为:0.58886875元/度、0.63886875元/度、0.88886875元/度。也就是说,居民电价分为三档,相应档次的价格不变,变化的是档数的电量标准,非夏季标准更加容易“跨档”。
举个例子。假设广州李婶家今年10月和11月的用电量均为600度,根据公式计算得出:10月电费约为370.32元,11月电费约为423.32元。由此可见,在同样的用电量下,因夏季与非夏季电量档位标准不同,费用会不一样。但是,随着天气的降温,空调早已不是必需品,非夏季也很难用到夏季那么多电。